2024年大连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大连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主要包含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大连海洋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海洋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1万平方米(约合91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19.9;专任教师84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9.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655.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516.3元;图书121.5万册,生均图书61.6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艺术类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要求。
3.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4.学校艺术类专业无预留计划,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 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
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设置奖助学金如下:
(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退役士兵大学生全部获得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学校奖、助学金:设有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大连海洋大学助学金(1000元/年/人)。
(3)其他资助方式: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方面说明
我校艺术类专业无此情况。
七、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对施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和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
(2)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自2024年起,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各省份的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6.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对应相关招生省份统考科类为美术与设计类。
八、联系电话、网址
录取结果查询网站:http://bkzsw.dlou.edu.cn/
考生申诉电话:0411-84762679
通讯地址:
黄海校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渤海校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邮编:116036
传真:0411-84666705
电话:0411-84763156、84763157、84763158
网址:http://www.dlou.edu.cn/
E-mail: zsb@dl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