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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新:2024-10-11 17:51:22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5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以下是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复试时间。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5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10人(含统考生和推免生),其中全日制1637人,非全日制373人。全日制研究生中拟招收学术学位726人,专业学位911人;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专业学位。

具体开展研究生招生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等信息详见《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点击链接)。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一志愿统考生上线人数、生源质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以下相关学业要求的(非全日制硕士考生除外),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全日制硕士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应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①已修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六、报名程序

(一)推免生(免初试资格的考生)报名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推免生报名具体详见《华侨大学2025年推免生招生章程》。

2.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但在学信网可以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将本人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电子版或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如“123456789-张三-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自考生学历(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如“123456789-张三-自考生学历说明”):

①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学籍相关证明或成绩单 (网络教育考生提供);

②关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说明一份(须手写签名);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全日制硕士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将本人修读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和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同等学力报考材料”,如“123456789-张三-同等学力报考材料”)。

(5)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2.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华侨大学(单位代码10385)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报考点接收条件及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

3.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考试。

网上报名期间若有收到网报系统或短信关于报考事项的通知,考生务必要及时查看并处理。

七、初试

(一)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地点:由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详见《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

(四)我校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其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相关考试说明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说明。

八、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都不开展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要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调剂录取具体办法(含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详见《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发布)。

九、学费及奖助办法

(一)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35000元/学年·生;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30000元/学年·生;

新闻与传播:20000元/学年·生;

机械、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15000元/学年·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二)学校以国家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研究生三助、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政策可查询《华侨大学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点击链接)。

十、住宿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住宿申请制,如需学校安排住宿,须提交住宿申请,住宿房型为四人间或六人(套)间,住宿费用自理。泉州校区研一学生安排校内住宿,研二、研三学生全部搬至校外公寓集中住宿。

(三)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地点在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数量经济与统计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华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制造工程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16个学院(研究院)。

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地点在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医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旅游学院、美术学院等13个学院(中心)。

住宿具体事宜届时以学校正式通知的为准,详情可咨询学生社区中心:0595-22693622(泉州校区),0592-6160339(厦门校区)。

十一、招生咨询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成绩查询、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都会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获取最新信息。

(二)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

电子邮箱:hdyzb@hqu.edu.cn;

官方网站:http://yjszs.hqu.edu.cn/index.htm;

通讯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

(三)关于报考学科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说明、复试内容、招生导师、课程设置、培养方案等具体问题,考生可直接咨询相关学院(研究院、中心),联系方式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二、本章程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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