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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14 21:51:27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美术、设计学类,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美术、设计学类统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院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建议不报读我院康养服务类、智能制造专业群、艺术工程专业群等相关专业,护理学专业身高低于1.55米受限。

第二十一条 2024年学院开设有艺术工程类专业群、互联网+物联网类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现代金融与服务专业群、康养服务类专业群五大专业群,普通专科招生专业37个。2024年,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与东湖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具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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