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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5-2-28 15:54:18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2025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我校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3569

在陕招生代码:8056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办学层次,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创办于1994年,是一所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人文、科技、创新”和谐统一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修德载物”的校训和“笃实惟新、负重图强、驰而不息、交通报国”的大学精神,致力于培养“思想品德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职业适应快”的应用型人才。学校现设置本科专业20个,涵盖工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轨道交通、电子信息、人文与管理三大专业群。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交通运输、车辆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财务管理6个专业获批陕西省“一流专业”;交通运输实验教学中心获批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火车侠众创空间”获批为市级众创空间。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汇聚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教师,教师队伍中90%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博士学位;87名教师入选高层次人才队伍;现有省级教学名师3人,校级教学名师15人。

建校三十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按照“注重内涵、彰显特色、产教融合、协调发展”的建设思路,构筑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国家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先后被授予陕西省“五星级党组织”、“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示范性高校、“陕西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最佳人才培养奖”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学校地址: 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

邮编:710300

学校网址:www.xjy.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及招生处、教务处、各学院和学校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教务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各学院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学校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xj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9028888 89028188 88235888

招生咨询QQ:800198188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八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职教单招)报名,且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九条    考生必须于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条    考生于2025年3月14日8:30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haoban.xjy.edu.cn),进行网上选报专业。并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务楼招生处(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进行确认,领取专业测试科目准考证,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第六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总分3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12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180分。

考生于2025年3月14日8:30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务楼招生处(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进行确认,领取专业测试科目准考证,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我校专业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相应专业类考核科目的测试。

考试时间:

2025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普通高考: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120分)+学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8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成绩按照6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进行换算:A以20分计,B以15分计,C以10分计,E(不合格)以0分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9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换算:语文、数学、外语三科(A以20分计,B以15分计,C以10分计,D以5分计,E(不合格)以0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A以10分计,B以8分计,C以5分计,D以2分计,E(不合格)以0分计)。

职教单招:总分=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120分)+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80分,包括专业能力测试80分+技术技能测试100分)

其他: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可免除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120分)计,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

第十二条    学校按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录取,根据具体计划数,以不低于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并且考生总分需同时有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方有资格参加预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于2025年3月27日17:00前,将预录取学生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经审核后,将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于3月28日9:00-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递补预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25年4月15日-16日,在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同时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生须签署知晓书。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专业。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照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七条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第十八条   学校资助

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学校奖学金、 考研升学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