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兰州城市学院

2024兰州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15 17:24:27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兰州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兰州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一) 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普通类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二)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三)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省份或批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首先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省份或批次,艺术类各专业将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批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满为止。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或批次,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四) 2024年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演奏方向)仅招收钢琴、单簧管、萨克斯、二胡、琵琶、中阮、古筝等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