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湖南城市学院

2024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23 15:26:29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非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30%+专业成绩×70%)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3、涉及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学校不限定男女比例。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