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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31 15:24:36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未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我校对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使用英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将由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招生网上公布,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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