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太原科技大学

2024太原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22 20:33:22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太原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太原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专业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可以提供英语、日语、德语等外语语种教学。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艺术省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排序(文理兼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