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专科志愿可以填报几个学校 几个专业
新疆高职(专科)批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以下是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消息为准。
志愿填报
录取批次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10个批次进行。
在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相关要求。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单独组织艺术类校考的高校(专业)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一个志愿组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2)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3)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招收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生源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高水平运动队的本科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5)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批次结束后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6)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7)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高水平运动队的本科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8)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批次结束后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9)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艺术类设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其他类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他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10)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和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职业(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各高校及专业的批次以《新疆招生与考试》(下卷)公布的内容为准。